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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坚持“四化”助推镇(街道)纪(工)委履责
发布日期:2018-01-16浏览次数: 字号:[ ]

??? 近年来,县纪委以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行“四化”管理,不断提升基层镇(街道)纪(工)委履责能力。

??? 人员配备专业化。按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以县委名义出台《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严把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准入关”。落实“三转”工作要求,对镇(街道)纪(工)委兼职干部进行清理,确保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事专职专岗,实现“人员专职、工作专业、精力专一”。

??? 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发《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等材料,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操作规范汇编成册,做到基层各执纪工作者人手一册、铭“纪”于心。推行跟班学习等制度,依托“手把手”培养模式,帮助镇(街道)纪(工)委纪检干部提升素能。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评,将履职能力考评与个人考核挂钩,倒逼主体履责。

??? 执纪审查精准化。将全县14个镇(街道)划分成3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一名县纪委常委作为分管领导,同时设立一个执纪监督工作室作为联系单位。县纪委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交流、交叉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月例会、季回访、年底述职”的督查机制,不断给各镇(街道)纪(工)委明任务、压担子,让基层纪委聚焦主业忙起来、监督执纪实起来。

??? 硬件保障标准化。坚守“万无一失”的工作理念和“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全县每个镇(街道)均建成高标准一般性审查谈话室,配备急救药品、储物柜、特制书写笔等办案物品,明确专人管理,每天坚持向县纪委汇报谈话室使用情况,推动基层纪委规范履责。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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