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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18-01-13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年1月12日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薛盛堂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县政府及其部门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统筹抓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优环境、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切实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努力适应新常态,积极抢抓新机遇,全力实现新发展,切实强化政治定力、法治思维、效能建设、廉洁自律,重点突出产业转型、经济运行、城乡建设、改革创新、生态文明、民生发展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总体部署和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大力实施产业强县、生态立县、富民兴县、依法治县“四大战略”,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决胜全面小康新局面、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建湖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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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湖县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建湖县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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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湖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1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建湖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1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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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连国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建湖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助推“四大战略”,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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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越华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在中共建湖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民法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扣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审判职能,着力提升审判水平,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决胜全面小康新局面、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建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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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立东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建湖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扣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决胜全面小康新局面、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建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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