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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全县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30浏览次数: 字号:[ ]

?县各有关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县域科技体制改革会议精神,聚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县份,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聚力创新的十条政策意见》(盐政发〔2017〕28号)和县政府《关于“聚力创新”促进科技体制改革的激励意见》(建政发〔2017〕48号)精神,现就开展2016年度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 在本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近三年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依法纳税等守法经营方面无不良记录。

??? 二、基础材料

??? 凡申报各类奖励项目的单位,需提供以下基础证明材料:

??? (一)《建湖县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申报表》(附件1)。

???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 三、分项材料

??? (一)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类项目

???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 2、企业获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 3、获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个奖励2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 4、获批省、市级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 (二)推进政产学研合作类项目

??? 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针对具体技术或产品开发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取得协议约定成果且实际支付给合作方项目总经费2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费)以上的,按企业实际支付合作经费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合作协议文本和支付经费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按照合同约定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国际合作协议需提供中英文版。

??? (三)推动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类项目

??? 1、加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技术开发、检验检测等服务的,对平台运营机构按年技术服务收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市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文件、技术服务合同及收入发票、入帐凭证复印件,按照合同约定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 2、支持高校院所在我县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本市高校院所年技术交易额达500万元、外地高校院所年技术交易额达200万元的,分别按实际成交额3%、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认定文件、外地高校院所与地方共建技术转移机构分中心协议、通过技术转移机构签订的技术交易合同、技术交易发票、入帐凭证复印件。

??? (四)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类项目

??? 1、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2万元、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当年新增3件以上的,奖励10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当年授权发明专利清单,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缴费收据复印件。

??? 2、国际专利(PCT)申请每件奖励5000元。

??? 申报单位提供:当年PCT申请、国(境)外专利申请清单,受理通知书和缴费收据复印件。

??? 3、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获得市专利金奖、银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 4、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国家认证或省级绩效考核的奖励2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认证证书或省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贯标”合格单位文件复印件。

??? (五)加大科技进步奖励力度类项目

???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参与完成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得市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 (六)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类项目

???? 1、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培养人才,获得省科技副总立项的配套奖励企业5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 2、获得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立项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 (七)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类项目

??? 1、获批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 2、获批国家星创天地的奖励10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 3、建立健全科技创业大赛体系,获得国家创新创业大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得江苏省科技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获县科技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申报单位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 (八)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类项目

??? 1、政策性担保公司优先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过桥资金,过桥资金5天内归还的免收资金使用费。

??? 按照《盐城市市级中小企业应急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盐财工贸〔2014〕57号)执行。

??? 2、基金管理公司引进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对我县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按实际投资金额2‰的比例奖励基金管理公司团队。

??? 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直接融资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6〕17号)执行。

??? 3、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对高新技术企业按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营业执照、科技保险保单复印件。

??? 4、在我县注册成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当年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0家以上且成效显著的,奖励10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当年服务企业名单、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服务收入凭证复印件。

??? 5、在我县注册成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当年代理发明专利申请100件且获发明专利授权50件以上的,奖励10万元。

??? 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清单,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缴费收据复印件。

??? 四、申报方式

??? 1、各类奖励项目由相关单位向县科技局申报。

??? 2、县科技局受理申报项目后会同县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材料核实后制定奖励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奖励。

??? 3、申报市级奖励项目(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类项目认定国家高企、加大科技进步奖励力度类项目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两类)的申报材料按照《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推进聚力创新十条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盐科计〔2017〕72号)要求装订成册。申报县级奖励项目的申报材料按照封面(附件2)、《建湖县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申报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奖励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八条政策顺序加彩色分隔插页装订)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 (一)申报时间

??? 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10月8日中午11点止,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 (二)相关要求

??? 1、相关单位申报项目须实事求是,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材料,做到真实、全面、及时、合规。对不实申报骗得奖励的,将撤销其奖励,全额追回资金,该单位在三年内不得申报科技项目。如因材料不全、申报逾期、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而被审核淘汰,则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如故意隐瞒事实,恶意欺骗,套取奖励资金,触犯国家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2、县科技局受理后,不接受任何项目的补充或说明材料,如材料不齐全、不合规,则对该项目作淘汰处理。

???

??? 附件:1、《建湖县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申报表》

????????? 2、申报材料封面

?????????

????????????????????? ????????建湖县科学技术局

?????????????????????????????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

(联系人:王正玉,联系电话:13605116385)

?

??? 附件1 《建湖县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申报表》

??? 附件2 申报材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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