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服务 > 专题服务 > 民政服务 > 地名管理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程序是什么?
2017-01-04浏览次数: 来源:字号:[ ]

??? 地名普查验收由国务院地名普查办负责组织,各省级地名普查办负责本行政区域验收工作的具体实施。

??? 验收程序如下:

??? 县级地名普查办先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改进后报地级地名普查办进行核查;

??? 地级地名普查办根据核查情况进一步完善后报省级地名普查办验收;

??? 省级地名普查办验收后,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抽查复验及全面审核;

??? 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审核合格后,结合工作总体情况,出具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意见。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