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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016-11-14浏览次数: 来源:字号:[ ]

?  日前,记者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我县新农合筹资标准是620元/人,其中省市县财政补助470元/人,群众个人缴纳150元/人。集中筹资时间从2016年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5日结束。

??? 近年来,我县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为民、便民、利民的一项民生实事工作来抓,不断深化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努力减低群众就医费用,有效地遏制了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达到了“政府得声誉、农民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的三赢效果。

??? 据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镇级卫生院住院结报补偿90%、县级医院住院结报补偿7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限额付费单病种由27个扩大到33个,大病保障病种由11个扩大到27个,并启动实施了大病保险制度。今年1~10月份,全县共有151.97万人次享受了新农合结报补偿,补偿总额达2.4亿元。

??? 为扎实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这次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区)、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宣传发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特别是要重点宣传政府补助增加、补偿政策优化、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大病救助、大病保险制度等政策信息,增强农民参合积极性和主动性。

??? 据县合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难点,更是基础。各镇(街道、区)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措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参合信息采集、核实工作,确保12月5日前完成参合资金收缴,12月1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这位负责人说,对举家外出等重点对象,要明确村组干部想方设法进行联系,确保参合到位。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孤儿等医疗救助对象的参合资金由财政负担。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人员信息的提供与核准。严格资金收缴管理,个人筹资期间,资金不得滞留在村,更不得搭车收费。

??? 强化基金管理,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合管委相关负责人说,新农合基金是群众的“保命钱”,必须专款专用、管好用好。县、镇合管办要认真履行经办管理职能,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日常结报审核工作,严把基金管理关,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还要严把基金监督关,定期开展对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规范安全运行,使有限的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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